一、簽約
買方注意事項:
- 產權清楚:在簽約時應需再調閱當天的土地及建物謄本,並注意坪數是否正確(平方公尺*0.3025=1坪),以防中途產權或借貸設定有所異動;所看房屋簽約需與建物門牌相同。
- 簽約當事人應為本人或有權代理人:
- 若不動產標的物屬未成年所有,應一律由其法定代理人出面簽約,且應附法定代理人之印鑑證明。
- 公司法人出售不動產應請其代表人提出授權書及代表人資格及印鑑證明,並應提供股東會議記錄;若非本人,則需附所有權人同意出售之授權書,若所有權人在國外,則其授權書需加蓋我駐外單位之簽證
- 了解房屋是否仍有租約存在,以免因買賣不破租賃,導致無法交屋。
- 付款條件應要公平而安全,已付款項必須小於總價款扣除原貸款清償總額及增值稅之餘額。
- 各項稅費及其他費用負擔必須記載清
買賣雙方繳交稅費如下表所載:
賣方繳交稅費 |
土地增值稅、設定塗銷費用、公證費等,地價稅、房屋稅、水電、瓦斯、管理費則一般以交屋日為分算日。 |
買方繳交稅費 |
契稅、代書費、登記規費、公證費、保險費、貸款代辦費。 |
- 有附贈設備需註記清楚;房屋漏水或其他瑕疵,需列明修復責任歸屬,以免衍生交屋糾紛。
- 若建物含有車位,需注意車位能否單獨移轉。
- 交屋日應約定清楚。
- 應請承辦代書確認賣方抵押權借款金額及實際應清償金額,並記錄於契約書上,同時應於特約貸款中明訂賣方抵押權債務清償及塗銷之方式及期限。
- 應要求代書於簽約同時,向賣方簽收土地及建物所有正本權狀。
賣方注意事項:
· 簽約時,了解付款條件、時間、方式、地點是否安全
· 代書身份確認(一般代書多由買方指定或是仲介公司裡的專任代書)
註:在此提醒您代書對買賣雙方而言是相當重要的,若碰上詐騙集團利用假代書名義要替您銷售房屋,資金遭盜領可是得不償失哦!
· 稅費的繳交時間及稅賦的歸屬
· 賣方須負擔房屋的瑕庛(如房屋漏水等…)及產權瑕庛(如出售時仍有租約…)之事宜。
· 完稅、塗銷時間可考慮自身的財務狀況,調度資金。
· 交屋時間切記一定要在尾款繳付的同時對賣方自身較有保障,若買方提前要求裝潢,可另填寫借屋裝修約定,視同交屋。
二、用印
買賣雙方將報稅、過戶所須的文件交付給代書,代書並於增值稅申報書、契稅申報書、所有權移轉契約書(公契)、登記申請書上蓋好雙方印鑑章的手續,稱之為用印。
- 要請代書詳細審閱屋主印鑑證明及印鑑章是否相符,及賣方證件是否齊全;賣方則是須將證件一備妥,避免多次往返。
- 買方若須要貸款,則須於用印時決定貸款銀行、種類、額度、年限及連帶保證人;交給代書的證件,要請代書簽收,未用完時需一併退回。
- 辦理法院公證會比到鄉鎮公所辦理監證來的便宜。
三、完稅
指稅單(增值稅-賣方繳交、契稅-買方繳交)核發後,代書通知買賣雙方出面繳稅,買方並於同時支付完稅款項,謂之為完稅。
完稅後通常代書會開始辦理過戶及貸款手續,此時買方須開立與尾款相同之商業本票(本票須填妥對象、發票日、付款地點、義務人等等)以作為尾款之擔保,該紙本票通常由代書保管,並於買方尾款交付賣方同時,返還買方。
四、交屋
注意事項
- 買方交付尾款時同時點交房屋,最好能在房屋現場點交,點交時應檢視房屋有無漏水(若委託仲介須向仲介索取漏水保固書)或其他瑕疵,附贈設備是否與契約簽訂相同,交付之鑰匙是否正確、所有稅費是否都已繳清。
- 地價、房屋、水電、有線電視、瓦斯、管理費(可至管委會詢問賣方是否有積欠管理費之情事)應一併分算及早補清楚;及水電是否正常供應等等。
- 交尾款同時買方應向代書索回商業本票並作廢。
- 應向代書索取公契及土地增稅單影本、契稅單正本、房屋所有權狀正本;及向代書索回用之証件及申報書等文件。
註:檢視所有權狀
5. 所有權人姓名、身份證字號
6. 地段、地號、土建物面積、門牌、建材、用途、權利範圍等等…
- 點交時除鑰匙點交外再次檢察房子,以保障自身財產安全。
- 房子若先前已有設定抵押,是否已做抵押權塗銷登記。
買方已預繳之過戶代收款項(包含代書費、規費、稅費、瓦斯配管費、地震、火險費及貸款代辦費等)與賣方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