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防火標章?
係依據九十年八月二十九日行政院頒訂「維護公共安全方案—營建管理部份」,由內政部營建署、消防署及建築研究所共同輔導補助財團法人中華建築中心暨財團法人消防教育學術研究基金會,共同執行辦理。透過防火標章的頒發,以表揚優良的防火場所,並提供消費者安全的消費環境與資訊,同時透過業者自發性的公共安全檢查與維護,經由比現行法規更高標準的評鑑前提下,頒與該建築物榮譽的象徵,同時取得防火標章建築物,最高可獲得百分之四十的商業火險保費減免。
防火空間必備七大要件
(1)火氣管理要執行,不使有意外火源產生。
(2)建築材料要恰當,使用不燃、耐燃、防焰材料,不易擴大延燒及產生煙毒氣體。
(3)防火區劃設計全,發揮主動、被動的防火功效。
(4)消防設備常檢修,維持其正常功能。
(5)避難計畫最重要,確實考量並安排避難防災之計畫。
(6)確實組訓並演練,有組織有訓練遇事能處理不慌張。
(7)意外保險有保障,除法規之基本要求外,能有更佳之保障。
此七者為我們評估一優良防火空間之必要條件,也是消費者必須了解之事項。因此,申請防火標章建築物場所,除基本公共安全檢查、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必須按時申報合格外,防焰材料的使用、定期的消防演練以及必要的公共意外責任保險,皆是防火標章評鑑之重點。